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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四川電力市場月度交易将開啓全新模式

發布時(shí)間:2020-05-14 浏覽次數:2294 發布者:營銷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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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5月14日上(shàng)午9點四川電力交易中心針對用電側和(hé / huò)發電側采取線上(shàng)方式組織開展了(le/liǎo)2020年電力市場月度(月内)交易培訓。2020年月度交易相較于(yú)往年,發生了(le/liǎo)較大(dà)的(de)變化和(hé / huò)調整,交易中心李晨老師就(jiù)交易形式、品種、報價規則、成交原則等相關重點難點做了(le/liǎo)詳細的(de)講解。

      1、集中競價階段成交原則:價格優先、合同最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連續競價階段成交原則:價格優先、時(shí)間優先

      2、月度平台集中交易的(de)組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發用兩側增持和(hé / huò)減持同時(shí)開展交易。

          (枯、平水期,豐水期成交價格受發用兩側報價區間不(bù)同,須滿足限價要(yào / yāo)求)

摘牌方

摘牌方式

價格要(yào / yāo)求

成交價格

等效于(yú)

發電側

發電側增持摘發電側減持

摘牌價≤被摘牌價

被摘牌價

合同轉讓交易

發電側減持摘發電側增持

摘牌價≥被摘牌價

合同轉讓交易

發電側減持摘用電側減持

摘牌價≥被摘牌價

合同電量雙邊調減交易

發電側增持摘用電側增持

摘牌價≤被摘牌價

電能量增量交易

用電側

用電側增持摘用電側減持

摘牌價≥被摘牌價

合同轉讓交易

用電側減持摘用電側增持

摘牌價≤被摘牌價

合同轉讓交易

用電側增持摘發電側增持

摘牌價≥被摘牌價

電能量增量交易

用電側減持摘發電側減持

摘牌價≤被摘牌價

合同電量雙邊調減交易

      随着現貨時(shí)代的(de)臨近,今年的(de)交易政策,無論是(shì)整體方案還是(shì)指導意見,都體現了(le/liǎo)與現貨銜接過渡的(de)指導思想。交易方式更加靈活多樣,交易頻次也(yě)大(dà)幅提升,對所有市場參與主體而(ér)言,既是(shì)挑戰也(yě)是(shì)機會。作爲(wéi / wèi)售電公司,唯有不(bù)斷提升專業性和(hé / huò)交易能力,才能在(zài)現貨革命的(de)分水嶺穩步前行。